2004年9日日本福岡縣大牟田市發生一宗強盜殺人棄屍案件。犯人為一家四口,受害人是另一家三口以及一名朋友。犯罪原因推測是因金錢糾紛產生殺機,但案件真相至今仍然未明。犯人作案手法兇殘,案件發生7年後犯人一家四口皆被判處死刑,令「大牟田4人殺害事件」成為日本犯罪史上全家被判死刑的特殊案例。
以《我們一家全部人被判處死刑》為藍本,
時隔14年死刑尚未執行,犯人作為死囚分別關押於三個拘留所。次男在獄中的札記作為藍本的著作《我が一家全員死刑》(我們一家都是死刑犯)於2010年11月6日出版。其後更被改編成為小說及電影《全員死刑》、舞台劇《殺風景》等。到底甚麼原因北村一家人會殺害另外一家人?日本社會又如何看待殺人犯在獄中的札記改編成小說、電影?
道仁會
道仁會是日本的黑社會團體,因其激烈的暴力行動在日本暴力團界中被廣泛認知為極為恐怖的暴力組織。雖然道仁會成員數目只有600餘人,卻於80年代對擁有超過13000成員的山口組宣戰、發動多次大小型的衝突襲擊。
「大牟田4人殺害事件」的犯人北村一家的父親北村実雄(以下稱為K1;當時60歲)正是黑社會團體道仁會系北村組組長,母親北村真美(K2;當時45歲)則在暴走族擔任領袖角色。長男北村孝(K3;當時23歲)與次男北村孝紘(K4;當時20歲)亦有參與上述殺害事件。
80年代後期大牟田市所有煤礦徹底關閉,失去工作的人們紛紛離開大牟田市。活躍於大牟田的道仁會北村組亦失去保護費等收入來源,組員陸續退出,只剩下數人的北村組面對嚴峻的財政困難。相信這亦是犯人與受害者一家展開金錢糾紛的開端。
案發過程
案發當時母親K2經營的公司向經營融資業務的高見小夜子(受害者A,當時58歲)欠債6600萬以上。2004年9月,犯人一家策劃購買土地的虛假交易,K1與K2欺騙A帶同現金2600萬日元到大牟田市内的公園駐車場。
同時,K3偷聽父母的對話得知A家裏有超過2600萬日元,決定趁A家只有次男高見穰吏(受害者C)一人時下手,殺害C並偷走巨額現金與金飾等財產。K3威脅同母異父的弟弟K4聯手行動,否則便殺害K4的女友,並聲稱得手後將分配500萬予K4。K4用毛巾把C勒至斷氣,K3K4雖然沒有找到2600萬現金,但搜獲金飾與保險櫃。二人把C與保險櫃搬上車,開至諏訪川時發現C仍然未斷氣,最後把C勒死棄於諏訪川。
K3殺害C後得知父母仍未殺死A,提議在A的食物裏加入催眠藥,4人商議後把A絞死並強盜其現金。A的次子高見龍幸(受害者B)無法聯絡上母親A,與朋友原純一(受害者D)一同前往住處。由於B知道母親A當日與K2在一起,殺害母親A的話K2將會是最大嫌疑人,所以4人決定殺害B與D滅口。
K3以一同找尋C的下落為由欺騙B與D二人上車。K3質問B家中2600萬現金的位置不果,最後以槍射殺B與D。隨後載有A、B與D屍體的車開至諏訪川,連人帶車棄於河中。
逮捕經過
C的遺體在9月21日於諏訪川下流被發現,翌日K2涉嫌遺棄屍體被拘捕。K2承認「自己殺害4人」,間接令福岡県警得知A、B與D失蹤的情報。福岡県警於諏訪川河底發現棄置車輛和其他3名被害者的遺體,同年10月4日拘捕C的好友K4。父親K1在兒子(K4)被拘捕翌日到警局自首。K4在獄中嘗試以吞紙巾團自殺未遂,其父親K1亦曾嘗試吞槍自殺未遂。
調查途中,疑犯父親K1供述「所有的殺人、棄屍過程全部都是我一人所為」、次男K4亦供述「全部都是我做的」、妻子K2亦聲稱「把孩子們捲進這次事件中是我的錯;兒子用槍射殺被害者」,各人的證供充滿矛盾。
雖然這一家人行兇手法殘暴,但在冷血無情的背後可見一絲歪曲的親情。由於北村孝K3與次男北村孝紘K4本來希望瞞著父母首先找到2600萬現金並私吞,因此由始至終都沒有對父母道出殺害高見穰吏(受害者C)的事實。然而,父母K1K2在警察調查期間先後供述「所有的犯罪全部都是我一人所為」,試圖包庇自己的兒子們。但因為父母K1K2並不知道C被殺害的細節,他們的證詞完全無法與C被害的情況相吻合,充滿疑點。最後警察調查後決定深入調查K3K4二人。
長子K3於事發兩個半月後,10月2日被涉嫌強盜殺人、遺棄屍體及違反銃刀法被捕。他同年11月13日在福岡地檢久留米支部開庭時一度逃脫成功,攔下一輛計程車並告訴司機:我剛從黑社會的軟禁中逃出來。但他形跡可疑,3小時後在開往鹿兒島的便利店停車場內被逮回。其後4人在10月先後被判處死刑。
判決經過
被告北村一家雖然原本該有義務及選任律師,但所有律師皆陸續辭退,一度出現找不到代辯律師的情況。由於沒有律師願意為北村一家辯護,最後更需要以畫鬼腳方式決定為北村辯護的義務律師。
由於犯人一家在法庭上曾多次爭論、辱罵被害人家屬等不願意配合調查,上述犯罪動機與詳細過程只為推測。
日本死刑制度
時隔14年死刑尚未執行,犯人作為死囚分別關押於三個拘留所。母親與次男關押於福岡拘留所(母親與次男)、廣島拘留所(父親)與大阪拘留所(長男)。
2011年,次男K4在囚期間的札記以《我が一家全員死刑》(我們一家全部人被判死刑)書名出版,更於2013年與一名女性在獄中結婚。
大牟田4人殺害事件令大眾重新審視日本的死刑制度。在日本,死刑需要由法務大臣簽字才可執行。但不少法務大臣因為政治主張等其他個人原因不願意當劊子手,不少死刑犯在逮捕後拘留超過40年仍未行刑。直到今天,日本超過100名死刑犯在被判處死刑後尚未執行。
事件過後
「大牟田4人殺害事件」背後人性的醜惡、人與人之間的仇恨以及案件背後的謎團等令書籍《我が一家全員死刑》(我們一家全部人被判死刑)引起社會巨大的迴響。札記2017年被改編成為小說及電影《全員死刑》、舞台劇《殺風景》等。
除了「大牟田4人殺害事件」以外,殺人犯的著作出版成書的例子有「1997酒鬼薔薇聖斗事件」,14歲中學生「少年A」殺傷三名兒童。案發18年後,32歲的「前少年A」的自傳《絕歌》出版。《絕歌》引起社會極大迴響,繼初版10萬本後也發行第2版及第3版。
圖片來源:
2004年9月30日讀賣新聞
NNN NEWS 2004年10月14日
福岡縣警組織犯罪對策課
《全員死刑》官方網站
少年A自傳《絕歌》封面-太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