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 馮睎乾十三維度 提供內容
有讀者垂詢:「Paralympics或Paralympic Games譯作『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是否正確?」這個翻譯問題,我不想談對錯,只想說好不好。我認為譯得不好。
Paralympics帕運歷史
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和新加坡都將Paralympics譯成「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簡稱「殘奧」,唯獨台灣按發音譯成「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簡稱「帕運」或「帕奧」。這個翻譯差異,其實也是文化觀和世界觀的差異。誠然,Paralympics是一項為身心障礙者舉辦的國際型綜合體育賽事,你稱之為「殘奧」是符合事實的,但以翻譯來說,卻是敗筆,因為它放大了「殘疾」這個面向,卻完全沒有反映「Paralympics」一字蘊含的「平行」和「對等」精神。早在帕運出現前,已有殘障者參與奧運,有些成績還非常驚人。如1904年奧運,裝了一條木腿的美國體操選手 George Eyser,共贏得三金、兩銀和一銅的亮麗成績,包括一枚跳馬金牌。1948年奧運,匈牙利Károly Takács在射擊賽摘金,但他右手十年前已遭手榴彈炸斷,奪金是全靠苦練左手。專為殘障者而設的運動競賽,則要等到二戰後才應運而生。最初的目標,是協助戰時受傷的退伍軍人和平民康復。1944 年,神經科醫生古特曼(Ludwig Guttmann)應英國政府要求,在斯托克曼德維爾醫院開設脊髓損傷中心,利用運動幫助傷殘者康復。
1948 年 7 月 29 日,即 1948 年倫敦奧運會開幕當天,古特曼舉辦了第一屆輪椅運動員比賽,叫「斯托克曼德維爾運動會 (Stoke Mandeville Games)」,這就是帕運會前身。1960 年,帕運會終於在羅馬首次舉行,有來自 23 個國家共 400 名運動員參與。自此帕運便每四年舉行一次,直到今天。
Paralympic一字起源
了解帕運歷史後,我們再看看「Paralympic」一字起源。由於古特曼舉辦的運動會是專為下半身不遂病人而設,當初構思「Paralympic」此字時,只是將「paraplegic(下半身不遂者)」和「Olympic」兩字合體,變成一個瀬尿牛丸式「混成詞(portmanteau)」,原理就像把「breakfast」和「lunch」融合為「brunch」。
隨着歲月推移,帕運參賽者已不限坐輪椅的人,所以帕委會官方網站早已重新演繹「Paralympic」意思,說:「『Paralympic』 一字,源自希臘語介詞『para』(在⋯⋯旁邊)和『Olympic』。意思是帕運乃平行於奧運的運動會,兩者並駕齊驅。」(1)
英文「parallel」(平行)一字的「para-」,正是「在⋯⋯旁」的意思——「parallel」源自希臘語「παράλληλος」,指「在彼此旁邊」——與「Paralympic」構詞原則相同。可見「Paralympic」是強調「對等」和「平行」,並無「殘疾」意思。
注
1.
https://www.paralympic.org/ipc/history